
一、先确定协议中是否已经约定安置房交房的时间,如果已经约定,可以先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要求政府履行,如不履行,可以通过法院司法介入来维护权益,就算安置房屋还没有建好,也可以提高临时安置补偿,不会让被拆迁户因为临时安置补偿不够而年年搬家,越搬越远。
二、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安置房屋的交房具体时间,看协议中约定的过渡时间是几个月,超过过渡期,可以先要求提高过渡费,在与政府方面明确交房时间,最好是能通过书面的获知,如果无法保障书面可以通过录音或者是录像等像是进行保存。
三、另外还有协议中没有任何关于安置房信息的,可以通过政府拆迁宣传文件中的信息来确定安置时间。这也是目前比较难处理的,因为大部分被拆迁户没有保留征收文件的习惯。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