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违建是拆迁中常见的一种情形,现实中如果有房屋涉嫌“违建”的情况,拆迁方一般会来和被拆迁人谈,如果同意拆迁会以每平米几百元补偿,如果不配合拆迁将会采取法律措施,也就是认定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没有补偿。
那么,实践中,对违法建筑案件作出处罚前,是否适用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称,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处罚决定与“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相比应属于更重的行政处罚。我国行政立法中,涉及违法当事人不动产的查处一般都属于较重较严厉的情形,而建筑物对于任何人或单位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不动产,涉及的利益重大。因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处罚决定应当举行听证。
利用认定违法建筑促进拆迁的方法并不少见,此种方法是拆迁方的“逼拆”手段的升级,一旦将违法建筑的认定做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多数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将无法拿到相应的补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