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样的行政行为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可以从行政不作为违法的特征,即外部特征和内在性质进行认定。
首先,从外部特征看,衡量标准是行政机关有没有超过法定期间、无法定期间的超过60日或者合理期间而不履行法定职责,有的就是行政不作为违法,反之,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就应属作为违法。
其次,从内在性质看,行政不作为违法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性质:
1、行政不作为违法是单方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需征得相对人的同意或认可,仅仅取决于行政机关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2、行政不作为违法是非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不受法定形式的拘束,只要行政机关在实质上没有或没有全面履行作为义务即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
3、从必须履行法定职责而言,行政不作为违法是受羁束的行政行为,因为行政机关的作为义务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不能放弃、推诿,没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