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一)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即房产证);
(二)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修建年代等证据;
(三)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四)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五)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六)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七)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一)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证明(一般为承包合同或者承包经营权证书);
(四)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五)征地方案;
(六)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