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当地相关部分过于的追求经济快速发展,仓促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有的甚至是没有任何的征地批文,违法征占用土地。对于基本农田也照样违法征占,可是,基本农田征地拆迁只能国务院批准。
一、什么是基本农田?
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又可以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耕地中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应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绝大部分耕地都属于基本农田。
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二、基本农田征地拆迁只能国务院批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也就是说一分的基本农田都要国务院批准。只有国务院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才能组织实施。
因此只要你家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