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补偿事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二是由政府依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实践中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通常都是由政府事先拟定好再拿给被征收人签字。那么被征收人面对这份补偿协议,到底该不该签?律师建议被征迁人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明白签订补偿协议意味着什么:
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补偿安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也就是说,这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如果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就意味着认可协议上列明的补偿安置事项。签字之后,补偿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签完字又想反悔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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