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可以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情况,是否属于超资质拆迁,(如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也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记住团结就是力量!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寄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是大胆要价,满足就签。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