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劝签多发生在征收项目启动后的初始阶段,此时征收公告刚刚张贴出来,征收方即通过入户座谈的方式来劝诫被征收人早签字。
征收方之所以在征收开始后就马不停蹄地开展入户劝签工作,其原因在于此时征收刚刚开始,大多数人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流程和法律规定并不熟悉,此时也还未来得及请律师。
也就是说,此时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的了解几乎为零,征收方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对于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的解释也不会遭到被征收人的反驳。再许以一些小利小惠,如现在签字就给予拆迁奖励等等,就能哄骗部分被征收人签字。
总而言之,劝签的目的可以概括如下:征收方希望通过劝签这种最节省时间和精力的方式,先攻破那些法律意识薄弱、权利意识不强、性格比较软弱的被征收人。至于其他人则再另想它法。
实践中,劝签的常用手段有三种:
1.甜言蜜语,降低警戒心。
拆迁方在前期动员拆迁的时候最擅长的就是使用“糖衣炮弹”,利用自己的甜言蜜语诱骗被拆迁人及早的配合拆迁。
哄骗方式有口头承诺比其他家的安置补偿协议多给奖励费、口头约定比原先的补偿要多给、口头答应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以后就给补偿款等等。
但拆迁方这些承诺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被拆迁人遇到拆迁方使用此招的,建议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要求拆迁方对其所答应的约定写入到安置补偿协议中并签字盖章
(2)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将拆迁方的承诺记录下来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
2.言语威胁,施加心理压力。
比如征收方会反复强调本次征收项目的特殊性,说这是上面的政策,再告诉被征收人即使耗着不签字也没用,最后还是要拆房,就算请律师也改变不了。
通过这些话给被征收人施加心理压力,而有的人对法律并不了解,内心也存在在一种“政府的文件和工作不可违抗”的思想,迫于压力就签字了。
3.暴力逼迁,胁迫签字。
有些被拆迁人看到新闻中各种的暴力拆迁、违法强拆等事件后感到十分困惑、恐惧,进而签订了补偿协议。又或者有些被拆迁人受到了拆迁方的胁迫、或遭遇种种暴力拆迁的手段,譬如说:
(1)拆迁方用胶水封闭被拆迁人家中的门锁。
(2)以停水停电的方式使被拆迁人脱离生活状态。
(3)用挖路来阻断被拆迁人的政策生活。
(4)利用被拆迁人从事公职的身份进行侧面突击威胁,进而被拆迁人迫不得已妥协让步。
在征收过程中一定不要降低警惕,多听、多看、多问、少说话,谋定而后动,才能避免掉入拆迁方的陷阱。遇到不明白的事情不能听信拆迁方的一面之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解决方法。
(来源:植宝中心)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