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做土地预征收(预签协议)?
预征收从字面意思可理解为预先征收,在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房屋征收过程中,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组织产权人、公房承租人预签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简称“预签协议”),即所谓的“预征收”。有一些地方研究出一套全新模式,即先组织潜在的被征收人进行“预签补偿协议”,将补偿标准、数额、方式都谈好了,之后待预签约达到一定比例时(如80%-95%),让房屋征收决定生效,正式启动补偿和搬迁工作。最直观的看,这种“模式”打乱了《条例》明文规定的征收补偿顺序,
二、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宅基证的房子是否无赔偿?
不是的,宅基地补偿和房子补偿是两码事。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给被征迁人的福利,房子是被征迁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补偿可以没有,房子补偿一定是有的。 另外,在拆迁过程中,农民和拆迁方必须达成一定协议才会拆迁。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会针对农村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学习一下相关法规,提出合理的拆迁诉求,尽量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对农村存在的这种情况,在土地确权时也制定相应的确权标准,如果被征迁人的房子己经确权,被征迁人尽管放心好了,如果被征迁人处还没有确权,被征迁人可以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对照,做好拆前补办手续等准备工作。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