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这句话反映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完美的证据链条,才能准确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法官才能以事实为根据作出公正的判决。故被拆迁人应该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在拆迁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以防在因合法权利被侵犯而启动的拆迁维权诉讼中打了“无准备之仗”。在拆迁行政诉讼中证据一般分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9类。每一种证据都有自己的特殊之处,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遭遇强拆时应如何保留证据进行维权?
1、被拆迁人自己持有的证据
在得知拆迁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被拆迁人应该梳理自己持有的各种权利证书和证明。一般涉及到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规划许可等。当然不是上述证书文件并不是每个被拆迁人都会持有,但是对于被拆迁人有利的一点是尽可能的越完善越好。
2、来自拆迁方的证据
拆迁前期,来自拆迁方的证据主要是公告、通知等。一般包括拆迁单位、征收决定(或者征地批文)、拆迁公告、公开信、安置补偿办法、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等。
3、协议证据
在签订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一定要索要补偿协议的原件,自己持有。补偿协议应该将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记载清楚,比如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履行期限、安置地点、楼号等都必须填写。
以上就是遭遇强拆时保留证据进行维权的方法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拆迁维权的相关问题您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