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对征地项目合法性的审查与权利救济常是联系在一起的:
首先,被征收人想要确定自己面临的征地拆迁究竟是村委会自己所为还是依法由政府和征收主管部门组织主导,就要明确作出土地征收决定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体是谁。想要知道这个答案,大家可以从两方面由浅入深地入手:一是关注相关公告,二是主动申请村务公开。
紧接着,如果被征收人见到了征地审批文件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要确认相关行为的作出主体是谁——如拆迁律师上文简要提及的,村委会是无权作出征收决定和指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如果缺乏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又或者相关文件都是由村委会自行拟定的,那么该征地行为显然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被征收人就要提起精神准备下一步维权了。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初步确认了村委会正在实施非法的征地行为,就可以从两方面开始进行维权,一方面是拒绝在补偿协议和相关权利流转文件上签字或交出土地房屋;另一方面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村委会土地违法行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有农民朋友遇到村委会拒不配合土地主管部门对相关征地信息进行公告,或独断拟定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的,大家一方面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曲线救国的方式获取更多征地相关信息材料;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举报,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
管辖政府和相关部门未根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大家还可以就政府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启动行政复议或诉讼法律程序,深化维权工作。
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并非只要有村委会参与其中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是违法的。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在征收和补偿工作的落实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农民个人与政府征收部门联系的重要枢纽。
实践中的问题在于,部分村委会成员禁不住利益诱惑,以小权谋大利,严重辜负了村民的信任,也给征地补偿工作的落地制造了更多阻碍。作为权利主体,农民朋友们唯有自己努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才能真正明白自己在征地拆迁中的处境,唯有积极主动启动相关维权法律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