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了解拆迁谈判的特征,一般来说拆迁谈判具有如下特点:
1.拆迁谈判贯穿于整个拆迁过程,包括裁决受理后乃至诉讼程序中,均存在拆迁协商可能性,无论是城管、税务等方面对拆迁户的调查还是拆迁公司的威逼利诱,其目的都是为了在谈判上掌握主动权,让拆迁户作出让步,属于拆迁实施的核心部分。
2、谈判双方的不对等性,一方是平民百姓,一方是行政机关或拆迁公司。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甚至采取非正常手段向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如动用城管、国土、税务等各部门查个人信息,更有甚者黑社会性质的人员也会介入拆迁,拆迁公司雇佣社会人员逼迁比比皆是。
二,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故要进行谈判必须要对自己对地方政府、拆迁公司进行了解:
1、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向拆迁户施加压力,会采取一定的手段,主要包括调查你的社会关系,启动你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的工作的近亲属和你谈判,谈不好不能上班;利用国土、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调查你的房子是否有违章、你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如果你不配合拆迁则将你的存在违章的建筑物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或对你行政处罚;拆迁公司实施死缠烂打、恐吓、骚扰等方式逼迁,甚至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也会趁拆迁已经签协议的拆迁人房屋时将你的电线、燃气、自来水等断掉,这种行为都是具有明显的逼迁色彩,是不正当的方式,但是足以对你产生强大的压力。
2、心里瓦解,拆迁工作人员在事前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谈判是他们的工作,而拆迁户一般是普通民众,对谈判几乎一无所知,该补偿多少、拆迁的程序、自己的权利义务都是一知半解,双方的实力悬殊,拆迁人员一般会捉住拆迁户的心里进行逐步瓦解,而拆迁户基本上没有什么招架之力。
3、在维护权益的方式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拆迁户一般只会考虑自己该补偿多少、攀比邻居补偿了多少拆迁户往往会表现出不理性,如发脾气、聚众上访、破口大骂、甚至以命相搏,而作用往往不大,有的人因为行为过激甚至被行政处罚、刑事拘留,拘留期间家属顶不住压力只能妥协,即使最终协商不成,政府动用法律程序强制拆除,结果可想而知。
4、拆迁方的杀手锏———司法强拆,进入司法程序强制执行,谁都是无法抵挡,就算你不怕你以命相搏又能怎样?人家走的是法律程序你自己采取极端方式过错在你自己,政府和司法机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