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该如何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两则新闻中,前一则强拆行为是发生在被拆迁人面前,且被拆迁人保存有部分录音、照片,指向征收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据较为明确,根据拆迁律师日前分享的最高法公布的拆迁征收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拆迁方与强拆行为之间已被证明的一定程度的联系来推定出强拆责任主体,而不能让被拆迁人来承担行政不规范造成的后果,不能简单以被拆迁人举证不力为由拒之门外。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还不是最糟的,被拆迁人可以量力取证,并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与前者相比,该拆迁公司被偷拆的情况更为复杂一些,因为被拆迁人连拆房过程都没有见到,丝毫不知道拆迁人员的信息,找责任人或者说证明强拆主体是谁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应该先报警处理,通过警方调查获取更多的相关资料信息,找出责任人,或者找出证明强拆者是谁的初步资料,再在此基础上通过复议或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拆迁维权应未雨绸缪:
拆迁律师接触的很多被拆迁人都是在接到“强拆通知”后,或者已经受到不明人员骚扰后,甚至房屋被拆除后才想起来要寻求法律帮助。实际上,房屋被拆已经算是拆迁维权的“晚期”了。
在强拆发生前,被拆迁人其实早有许多“反守为攻”的机会,所以说,被拆迁人应该在更早之前就开始拆迁维权准备工作,这个节点基本上为被拆迁人发觉拆迁存在问题,或者与拆迁方无法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
被拆迁人必须清楚的是,拆迁方的工作目标是很明确的:少点补,早点拆。因此当拆迁方发觉无法“顺利”实施拆迁作业完成拆迁任务时,就会开始着手推进拆迁进行的速度。被拆迁人也必须有与之相当的维权敏感度。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要着重收集准备两方面的材料(证据),一方面是证明自己的主张合理合法的依据,如权属证明、价值证明等;另一方面则是拆迁方存在问题的证据,证明拆迁方在进行拆迁行政工作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侵权之处,并明确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
除此之外,被拆迁人不但要从实施方面取得支持,还应该根据具体案情了解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对拆迁相关内容的规定和政策,在法律条文中找到明确的维权依据。检索能力较差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