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费用事关被拆迁人搬迁之后能否恢复正常的生活水平。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赔偿费用的内容
拆迁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征收后遭受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算。周转补偿费针对被拆迁人在搬迁时有一段过渡时期,在此期间被拆迁人来不及找到居住房时,由拆迁方提供临时居住房,按照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档,以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为标准按月进行补偿。而奖励性补偿费顾名思义,就是一项鼓励性费用,对于被拆迁人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利的,由拆迁方提供一些奖励性费用给被拆迁人。
三、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呢?房屋拆迁赔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调换产权房的方式,被拆迁人究竟选择何种方式,应当结合自身的状况进行确定,这包含个人的一定偏好,有些人喜欢直接性的钱,有些人就是只想要房屋,是好是坏,由当事人自行评价,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其计算方式为由被拆迁人协商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法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再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的补偿金额,当然房屋装修装饰价值也可以由评估机构进行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如果选择调换产权房的方式,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还应当弥补差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四、拆迁安置费
除了房屋拆迁赔偿,还有拆迁安置费,该项费用是针对被拆迁人在搬迁时遭受的除了房屋以外的其他损失,其计算标准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遭受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方提供了周转房,而被拆迁人对此也表示接受的,那么不需要提供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的支付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由上面可以看出房屋征收部门在搬迁过渡期间,既可以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也可以提供过周转房,只是提供周转房之后无须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费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五、停产停业损失
如果被拆迁房屋不属于住宅房屋,而是用于生产经营的,拆迁方应当对被拆迁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由于一个家庭可能依靠该住房进行经营从而满足生活保障,因此拆迁人也应当对该项因房屋被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该项补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企业拆迁而导致停产停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和可能发生的盈利的损失;除了直接损失以外的是间接损失,间接损失由于不属于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不予赔偿。根据《征收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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