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面积的计算是根据评估人员到屋内实际测量的结果而计算,那么很多时候会出现房产证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不一样、有时候多于房产证上的面积,有时候少于房产证上的面积。那么,究竟该怎么计算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呢?是房产证为准、还是实地测量为准?
律师说法:
首先,一定要记住,不要轻易签字。
我们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进行维权:
1、对测量结果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解释说明。
被征收(拆迁)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2、对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拆迁)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3、对复核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专家鉴定。
被征收(拆迁)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尤其是房屋面积评估测量时,更要谨慎,一旦房屋面积和实际测量结果出现较大差异时,必须让其拆迁方拿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国家对其征收具有可对照的法律规定实行,一旦遇到不符合的情况时,一定不能吃哑巴亏,维护自身的权利才最重要,但还要注意,一旦出现异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存在问题申请专家鉴定,直到结果符合实际情况为止。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