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
如果能够通过协商方式快速、无争议地签订协议完成搬迁,对拆迁方来说也是好事,因此在拆迁开始之初就“找茬”的拆迁方实际上属于少数,通常情况下拆迁方都会采取“先礼后兵”的方式部署拆迁工作。
对企业主来说,把握好这个“先礼”的阶段,将争议解决在协商谈判过程中,是将风险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的优先选择。
拆迁律师一直提醒普通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进行谈判时不要因为畏惧公权力、害怕“当官的”就过于畏缩,要鼓起勇气、不卑不亢、据理抗争,也就是向内适度“放大”自己的能力和地位,避免因为一时害怕手抖,就在拆迁方的威逼下签了字,影响后续维权。
对企业类型的被拆迁人,尤其是规模较大、谈判经验较丰富的企业主来说,拆迁律师则要提醒大家适当“看低”自己的谈判能力,不要盲目认为自己可以简单地掌控整个谈判桌,避免因为在谈判技术上的“轻敌”落入对方的圈套。尤其是涉及拆迁相关法律专业问题时,千万不要认为可以简单用谈判技巧来弥补自己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处理经验缺乏了解的短板。
很多企业主之所以在签字后仍觉得自己损失太大,就是因为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被拆迁方口中的“政策要求”忽悠了。加之对方可能在谈判技巧上做了策略性的低头让步,最终造成被拆迁企业得到的补偿低到不合理不合法,还以为自己是在为支持政府工作做了牺牲贡献。
因此,拆迁律师提醒企业被拆迁人,谈判开始前和谈判进行过程中,被拆迁人要做的工作就是弄清自己到底依法享有哪些权利,拆迁项目是否存在违法问题,自己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最大程度上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的上下限是多少,然后据此有理有据地开展谈判工作,避免“表面胜利”。
博弈:
谈判其实也是博弈的一部分,但拆迁律师之所以将这一部分拆开来单独讲,是因为在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做到张弛有度地与拆迁方进行较量,是每位被拆迁人都必须要掌握的功课。
简单点来讲,企业主从得到拆迁相关消息的第一时间起,就应该开始收集拆迁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或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协助/介入,一方面是为争取合理补偿做准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先发制人,先找出拆迁方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不管是在谈判桌上,还是在复议/诉讼过程中,这些都是被拆迁人的重要筹码。
拆迁律师要提醒企业主注意的是,与此同时,拆迁方一定也在搜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问题。被拆迁人此时一定要先进行自我审查,解决自己在税务、合规、人事劳动、税务、相关经营证件等方面的缺漏问题,避免给拆迁方留下可抓的“小尾巴”。做好这些工作之后,当拆迁方再想借这些理由给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解决:
拆迁方愿给多少补偿,被拆迁人想要多少补偿,两者之间的冲突往往就是拆迁纠纷的核心。双方无论是在谈判桌上较量也好,还是在复议诉讼过程中交锋也好,最终要解决的往往都是“补多少”的问题。
为了能够真正解决这场无谓的纠纷,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注意三点。
其一,不惹事、不怕事。不惹事指的是被拆迁人没有必要在谈判博弈过程中激化双方矛盾,使双方彻底变成针锋相对的关系,不盲目提要求的同时坚守住自己的底线,不给对方“翻脸”的理由。不怕事则是指的不要因为对方(背后)是政府就不敢与对方在法律场上对抗,该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维权时不要软手软脚。
其二,诉求提出要合理有据。被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数额要求时,一定要在合理合法范围内,并且要有切实的凭据,不能漫天要价,更不能凭空捏造补偿项目,那样只会使双方的谈判破裂,并不利于维权目的的实现。
其三,清楚自己的上下限,做到见好就收。拆迁维权一定要打官司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拆迁维权实际上需要多种法律手段相结合,能够在谈判协商阶段解决争议达成一致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
因此,被拆迁人要清楚自己要价的上限和下限。要价过低,被拆迁人很可能需要自负亏损,不利于企业在搬迁后的后续发展;要价过高难以实现,很可能会无谓地拉长战线,且最后可能根本不可实现。
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在谈判开始前就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意见区间,守住下线不让步,达到预期则要见好就收,适时签字搬迁,避免拆迁方发生态度反弹,陷入维权僵局。
最后,拆迁律师要提醒被拆迁人,无论是企业拆迁,还是普通房屋征收拆迁,都要有避免协议陷阱的防范意识,口头承诺再美好,也要落实到白纸黑字。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