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继断水断电逼迁新手段:寒冬停暖,不搬也得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但近日,朝阳区东坝乡居民发现:11月15日正式供暖至今,小区被物业无故停暖,多位老人半夜多次冻醒。记者探访发现,该小区多户居民家中暖气均未启动,小区内还张贴着原供暖管线已不具备供暖条件的通知,物业表示不接受采访。
所谓不具备供暖条件只是个借口。如果真的不具备供暖条件,为什么不提前几个月告知居民,让居民有时间找到有暖气的房子?事实上,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住户对住房腾退,截至目前腾退搬迁率已达90%,没有签订腾退协议的40多户居民仍在此处居住。
断水断电停暖,拆迁户怎么办?
如果是供水供电公司的失误导致,被征收方可以先打电话报修,但是在打电话报修的时候切记要进行录音。其次,在此过程中找出能够证明自己有获得供水供电权利的证据,譬如水电卡等。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并不予以维修,可以根据《合同法》以及《电力法》的相关内容要求供水供电公司进行赔偿。
如果是征收方的原因导致断水断电的,被征收方需要积极的收集相关证据,即对破坏的水表和电线进行现场拍照或录像、对相关断水断电的通话进行录音、及时保存关于断水断电通知的书面材料。在收集好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同时一并请求法院要求对方对因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万典停水停电维权胜诉案例
2014年,林X东所在庄头社区列入征迁范围,截止2016年12月16日,绝大部分村民也已搬迁腾空,尚只有林X东户在内的二幢楼房未腾空,金东区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决定当日就进场拆除,考虑到现场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房屋拆除后电力线路杂乱无章,环境较为复杂,安全隐患难以排除,客观上存在高压电实体生产用电风险和安全事故隐患,而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是供电机构的基本职责,在指挥部要求协助后,为防止房屋拆除时危及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危害公共安全情况,国网公司金华供电公司及时切断高压电。在万典律师的帮助下,法要求供电公司恢复供电。
万典律师认为:
无论上诉人断哪一部分电,是否根据市政府规定和行政命令,国网电力金华公司系供电合同的缔约方,被上诉人作为电力使用者,符合供用电合同的当事人主体资格,且双方均履行了各自主要义务,即供电、用电、缴费,故在双方供用电合同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国网电力金华公司应该履行。其进行断电,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国网电力金华公司可根据征地拆迁部门的意见、进行断电。同时,法律禁止以断水、断电的方式进行逼迁,房屋征收,应保障被征收人正常的生存权,故非法定理由不能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