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钉子户到最后财物两失,有经验的拆迁户都是这样做的
每个城市都需要发展和规划,一些市民或村民,大都是因为补偿款偏低而“赖”着不走,想争取利益最大化。这座“钉子户”在山西太原北瓦窑村内,因为要建设高速公路,其他村民全都搬迁走了,唯独这家人留下来一直不走。
无疑,这家“钉子户”是真的取得了胜利。可是结局十分尴尬:南来北往的车辆,包括粉尘、喇叭的鸣叫,还有交通的不便,因为高速上都是封闭的,主人出入十分不便。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钉子户特殊群体的出现,不外乎两种原因:开发商觉得拆迁费太高,而房主觉得拆迁费太低,双方谈不拢,最后闹得个两败俱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商业拆迁变为了政府征收,且只能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一些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更是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民生改善属性。
此时,征收被行政法规明确赋予了强制性——到期你不搬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涉案项目的按规划建设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建设项目自然不会朝令夕改,随意调整规划,拆不动不拆了的可能性也就此大大降低。
钉子户最好的选择是尽可能的通过法律的手段获得更多的赔偿。
首先,我们要了解,针对本次拆迁,地方拆迁部门的征收文件是否齐全、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其次,要清楚自家房屋的性质和产权,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同时,我们可以在征收工作启动后,先收集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如: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等。了解拆迁方的征收程序是否违法。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非常理解被拆迁人的难处及困境,但我们提倡被拆迁人一定要抓住机会,依法维权,采取法律手段主动出击,而不是一味侥幸拖延,白白浪费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