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拆迁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在在委托之前已经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盲目采取自力救济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不知不觉违反了法律,对此我们建议大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总结了依法维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证据线索要保留
政府决定房屋征收一般都会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各类的通知文件,一些被征收人的第一反应是把公告撕掉,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撕掉公告并不能改变政府发布公告的法律后果,而且造成以后起诉维权缺乏证据线索的问题,这个时间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2、学习法律有必要
维护权益必须要学习法律、维护权益是在合法的范围之内进行,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学法、懂法,提出一条有利的法规远胜于无休止的呼吁和争辩。
3、、咨询律师受益多
虽然法律条文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法规多,但是并不是手持法条就能维护权益的,因为单从法条文字上无法判断出哪一条适用于征收的实际情况、无法掌握什么因素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专业律师通过实战、研究等常年累月积累的经验、技巧等各方面的素质绝非看看法条就能代替的,要读懂文字背后的文字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
4、法律程序要提起
在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法律程序,而不能被动的等待,很多人是等着强制执行的时候才会想到起诉,但此时诉讼期限已经结束。
5、拆迁评估要自主
在征收实施中,政府会告知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但评估机构的名单一般都是政府推荐的,被征收人此时一定要考察好这些评估公司的可信度,是否与征收项目有利害关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评估机构应当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6、协商补偿要冷静
一些被征收人和征收工作人员协商时情绪激动,这对拆迁补偿是无益的,因为激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要把自己的房子的价值计算好,把相关法律掌握好,做到心中有数,如对方诚心协商可以协商价格,若对方根本无意协商可则以法律说话。
7、遇到逼迁莫慌张
虽然我国已经进入法治社会,但少数地方政府组织征收时,会动用各种关系推进征收工作,比如将被征收人的家人、亲戚停止工作,要求其作被征收人工作;利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式作为筹码施压,但此时你千万不要害怕、保持冷静,这个时间需要忍耐,对于政府的违法行为可以申请相关部门举报,对于有关部门不作为的可以通过起诉、行政复议等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职责,特别是政府的强拆决定一定要及时起诉以阻止强拆,你要知道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拆你的房子,所以你一定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房子不被拆除。
8、遇到危险及时报警
你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被侵犯时要及时报警,警察出警至少保证了你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公安机关作为则需要提起诉讼、投诉等。
9、不必盲目信访
遇到问题选择上访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但是信访是解决不了拆迁补偿问题,信访解决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如贪污、贿赂、渎职、作风等问题,拆迁补偿合不合理信访机关不可能做出评价,所以选择信访时要甄别一下自己要解决什么问题,不要什么问题都去信访,很多人往往北京跑了十多遍,除了从国家信访局另一个回当地处理的单据外,什么都没解决。
10、面对强拆多取经
拆迁拆迁,强拆问题是绕不过的,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必然会出现强拆,1、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作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3、甚至未经法定程序强制拆除、4、突然之间房子被人误拆了,怎么办?
遇到这种问题谁都会着慌、生气、想拼命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没有用,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存在法律风险,这个阶段要多问问有经验的人,特别是专门处理拆迁案件的律师,寻求解决方案,针对第1、2、3问题,如果符合条件,律师可以帮助你通过发出律师建议函警告、通过法律程序救济等等,而第4种问题是比较棘手的,房子被偷拆后找出“真凶”都很难,告谁都不知道,针对误拆我建议:1、家里做好监控、平时尽量留一个人、出门时让邻居给看着等避免被误拆;2、被误拆后寻找邻居、知情人员作为作证;3、对公安、法院的不受理提起法律监督程序;4、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制定解决方案。
经过协商、诉讼等种种环节之后终于到了签订协议的时候,对于协议的条款要注意,谨防条款内容模糊、有歧义、是否可实现、特别是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签完协议自己要留一份,无论对方以什么借口不肯提供给你协议都不要轻信,最后提示:先补偿后搬迁。
总之,维护权益离不开法律,因为权益就是法律设定的,没有法律就没有权益可言,另外懂法律不仅仅是约束对方,还要管好自己,无限度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当合法、合理的框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