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
其实,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达到当事人想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 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警察和征收方都是串通一气的,报警也没有用,说不定警察还反过来打压我们,还是不报警了。”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将现场交给警察处理,但要保留好报警的通话记录。
当遭遇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对暴力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