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各类拆迁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常有这样的情况:
被征收老百姓拿着材料来咨询,律师审阅材料后发现,有的征收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有的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被动阶段甚至房子已经被强制拆除了;有的已经打了好几场官司都无果询问接下来的维权办法……
由这些情况可见,咱们很多老百姓,不太清楚征收拆迁维权一些重要的时间阶段,以及委托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越往后越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万典律师根据多年办理拆迁案件的经验,为大家讲解一定要重视的三个维权重要时间阶段,以及什么时候委托律师介入最合适。
拆迁维权三个重要时间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指拆迁公告发布后的公示阶段。一般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方会通知大家,要在合理的公示期内提出自己的想法,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没有异议,是否同意补偿标准。法律规定一般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天。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一定要在这个时候提出来。如果您不提,在法律上就视为您同意拆迁公告上的赔偿方案。
这个时间段在拆迁前期的过程中,非常重要,不要错过。
另外很多人会说我们没有拆迁公告就进行了拆迁,您注意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程序违法。如果您后续想进行维权,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对您的案件胜诉有帮助。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评估是特别重要的环节,直接决定了您能拿多少拆迁补偿款。如果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或者觉得评估不合理,一定要在房屋评估阶段提出自己的想法,积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这个阶段是提高补偿金额的好时机。法律规定,一般应该在您收到评估报告的10天之内,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过了10天还没有提出,就视为您同意评估报告。
对于拆迁房屋评估流程、评估机构的选择,以及评估价格的认定法律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如果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评估结果都是不可信的。
我们都知道拆迁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必要且重要的环节。因为许多信息都在行政机关那里存档,老百姓想知道具体的拆迁规定,就需要申请信息公开。
很多人都会说,“如果我申请了信息公开,他们拒绝公开怎么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老百姓到相关的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后,行政机关当场就要给回复,如果回复不了,要在20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
一般情况下,我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已经或者即将进入到诉讼阶段了,所以如果您申请政府公开之后,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没有得到回复,行政机关又没有联系您,已经存在了程序违法。
所以如果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就要积极的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委托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
基本原则是:确定征收项目开始,越早越好。
由于经济的发展,尽管近两年拆迁规模大不如前,但目前我国各仍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拆迁,这其中不乏许多违法的拆迁。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都不得不面对或者即将面对拆迁事务。
遇到违法拆迁在所难免,一旦遇到,如何应对极其关键,应对不当则会让你“一拆回到解放前,几十年的奋斗打水漂”。
不管怎么说那些“等、靠、看“甚至以暴抗法,自伤自残抗拒的手段都是不可取的,真正有效的办法还是找到真正专业并有责任心的拆迁维权律师依法维权。和其他各种办法比起来这其实仍然是成本最小,效率最高的。
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介入后,通过对案件的了解,会针对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所处阶段采取不同的法律措施。在整个拆迁案件的进程中,律师主要会承担以下几项工作:
1、了解案情,并进行法律维权指导;
2、针对被拆迁人掌握的情况,进行该拆迁项目的全面调查,搜集相关证据;
3、参与被拆迁人房产的评估和市场价的测算;
4、起草案件全部过程中的法律文书;
5、参与案件的协商尤其是与拆迁方和地方政府的谈判工作;
6、代理被拆迁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并参与复议听证和庭审;
7、指导被拆迁人合法合理地维权,以防堕入拆迁方设计的陷阱而面临不必要的刑事和行政处罚的风险;
8、针对拆迁方的各种违法手段采取必要的各类法律措施。
另外,大家可能会问:律师越早介入是不是要投入的时间金钱成本就更多了?
其实正好相反。律师费用和案件大小、难易程度直接相关。房子没拆意味着有更多的协商筹码,补偿协议没签意味着维权形势更为主动,这样的有利局面反而能够降低律师代理费,为当事人节省开支。否则到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后半进程,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整理材料,收集证据,甚至启动更多的法律程序,当事人维权成本也随之增加。
总之,律师及早介入,所有程序都可自如启动,给律师更大操作空间,对案件及早解决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