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这几年农村土地政策的一个热词,大家想必也不陌生。一般在农村有其他的个人或者组织需要大量的土地来搞种植业或其它农业,而农民朋友又因为不想种田,但是有土地,就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将手里的土地经营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国家对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并且鼓励农民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专业农业大户或者合作社,来批量化、专业化的经营农产品。
但是2023年关于土地流转,仍然要坚持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农民自愿流转,不能强制流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是这样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这是一以贯之的。
同时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流转也有严格限制,有些情况是不容许流转的。
土地流转六个禁止:
1、土地流转收益归农民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或者扣缴。顾名思义农民朋友的土地将经营权转让给了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之后,每年产生的发红,不管是谁都不能私自扣款或者当自己的小金库。
现在农村承包的耕地都是免费给农民种植,不会有任何补贴和补助,而且还有一些小的补贴,比如农业机械化和农资产品的补贴等。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之后,农民自己决定是否进行农业生产,流转费用全部归农民所有,其他人是无权侵吞的。
2、土地流转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这一点也很好理解,农民朋友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之后。新的主体不能将土地用来建房子或者用途除种植业之外的其他用途。
3、土地流转禁止闲置、荒芜耕地。农民朋友将土地流转出去,大部分就是因为自己没有种田,所以流转出去。自然新的主体是不能再将土地闲置的,需要利用起来,产生效益。
4、土地流转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其它用途。这一点很好理解,例如A村民将土地流转给了B村民,B村民如果拿来建窑、建坟是不被容许的。
5、土地流转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
6、土地流转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
另外关于合法流转土地的步骤:首先要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且提交资料;然后再经过审查、现场勘验、评估、填写转让审批书、审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流程。
还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以下情况,流转土地视为无效:
1、已经签署过土地转让合同的。
2、违背受让方意愿强制签订合同的。
3、未经合法手续获得的土地。
4、签订了流转合同但是合同年限超出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
5、转让有争议的土地。
6、其他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警惕“以租代征”
最后,作为多年代理征地拆迁类案件的专业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警惕那些打着“土地流转”的旗号实行“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
我们都知道,土地流转就是农民们可以决定把土地承包出去收取承包费用,类似于将土地租出去收取租金。这对于很多外出工作、土地闲置的农民来说,是可以增加收入的一件好事,能够把闲置的土地有效利用起来,也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但这和一些征收方“以租代征”的行为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减少征地资金支出,逃避税费和占补平衡义务。
类似的“以租代征”情形全国各地很多农村都有可能出现,很多地方人民行政机关工作或者企业,需要占用农民朋友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为了可以节省征收成本,降低地方性支出,就会以租金的方式每年给予农民朋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简称“以租代征”,同时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所谓“租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非农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租期往往很长,这样与征地没有区别。
“代征租金”的实质是避免农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合法转换,扩大规划计划外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避免缴纳相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律义务。
由此大家能看出来土地流转和以租代征二者的本质不同,前者是保障农民利益的,后者则是利好征收方的,而且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所以步入2023年,有土地流转需求的农民朋友,一方面要了解农村土地管理政策,注意“六个禁止”,一方面要警以租代征行为,以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