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年限:
1、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对于所有人合法合规取得的土地享有的使用年限。年限的开始时间从取得该地使用权时开始算起。
2、一般对于土地使用年限是针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相关条例有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科教文卫、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旅、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仓储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使用期届满的用地会自动续期,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出让金。其中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是会有变化的,而且每个地区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情况和标准要在当年咨询当地的国土部门。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办理流程:
1、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继承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涉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材料。(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只作为参考,详细的可以在办理之前致电或者前往办理处咨询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
2、申请人到办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后油受理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话需要出具《缺件通知书》;若是材料齐全就会出具《受理承诺单》在上报国土局进行审批。
3、一般承诺时限为受理后的15到20个工作日,另外若是要缴纳出让金的要根据当年当地标准进行缴纳,证书的工本费和其他费用以当地财政局的公布的费用标准为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