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
二、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宪法》保护的。根据《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三、房屋产权:
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