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一: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
模式二: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
模式三: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
模式四: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农民放弃宅基地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可在城里获得住房;放弃土地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模式五:“股份+合作”。
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