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出让转让。在这个过程中是比较容易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的,
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1、规范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一是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二是作为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