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费的支付。土地所有权在村集体,因此土地补偿费也是直接支付给村集体。但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的农民,对其的分配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村集体已经拿到了土地补偿费;二,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了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方案。满足了前述两个条件,村集体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
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安置补助费是向失地的农村支付的一种补助,根情况不同,安置补助费支付也不同。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组织或者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者经其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的所有权人。实践中,有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没有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而是和土地补偿款一起支付给了村集体。这时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村委会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综上所述,征地费用的绝大部分应当用于被征地人,村民委员会无权获得所有的征地费用。若村委会占有了所有的征地费用,则是违法的。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