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分为多个档次。
具体的缴纳期限,应当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缴纳一次。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