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能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被征收最关心的还是补偿的问题,棚户区的补偿标准因其土地性质的不同的而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规定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房屋的价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棚户区改造,该区域一般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此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