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奖励合法吗?
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在大多数时候会设置有拆迁奖励,即在短时间内签约的被拆迁方可以得到丰厚的奖励,并且拥有优先选房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可知,“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由此可以看出,一定数额拆迁补偿奖励是合法的。
二、高额拆迁奖励的陷阱:
国家鼓励拆迁方对积极配合的拆迁户给予一定数额适当的奖励。奖励本身是令被拆迁方开心的事情,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变了样。目前巨额拆迁的种类花样繁多,不仅针对单个拆迁户出现远高于补偿标准的拆迁奖励,更出现了整个小区连带的补偿机制。在背地里,拆迁方通常将高额奖励费从被拆迁方本应得到的拆迁补偿中扣除,被拆迁方签字之后,既没有得到相关的奖励,也失去了维权的机会。
三、“三步走”面对高额拆迁奖励:
首先,被拆迁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应当保持理性,分清奖励和补偿的主次矛盾。拆迁奖励是建立在合理合法拆迁补偿基础之上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应当签字取决于补偿方案是否公平合理。拆迁奖励一般作为额外增加的内容,其数额一般不会过高。拆迁补偿费用是被拆迁人应当得到的合理利益,而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拆迁过程中的核心。对于拆迁方提出的高额拆迁奖励,被拆迁方应当合理分析,不能因此喜出望外,拿着拆迁方提出的空头支票就什么都不管不顾的就签字搬迁,最后反而得不偿失。
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拆迁,保障了处于弱势的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被拆迁方应当保存好自己的房屋权属证明,不要因为想要拿到高额奖励而随便就搬出房屋,最后很有可能拿不到应得补偿款。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