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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宝〕征地告[2018]第0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0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49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蕰川路,南至联水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友谊村六组1338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1.5平方米、建设用地119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381.5平方米,其中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