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各地实施最多的补偿方式就是给钱,给钱的原因想必也就只有一个就是比较简单。但也有很多人非常的困惑,对于补偿是要房还是要钱?实际对于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怎么补偿才更划算?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要钱,另一种就是要房,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方式上都有这两种。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一般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不管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都要经过评估。最终双方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签订补偿协议,需要搬迁的,拆迁方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及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般宅基地选择货币补偿的包括房子的补偿及宅基地的补偿,其中房子补偿标准是建筑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补偿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两项的补偿标准则是按照当地所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在补偿方面还包括搬迁费、院落内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选择产权置换的,法律规定的最低原则是拆一补一,而对于不足部分征收时要以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对回迁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过渡费。
律师认为,两种补偿方式各有利弊,选择房屋置换的情况大多时都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没有任何房子的音信,其次临时安置费、过渡费也都相对于来说较低,同时还有安置房质量等问题,这都会使很多人非常的苦恼,而选择货币补偿的,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定,补偿评估往往会低,之后也会遇到难落实的情况。
因此,拆迁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哪种补偿,都应该首先要确保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只要能够保障自己的生活,选房子或是要钱都是差不多的,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