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取法律途径维权要及时:
若导致过了起诉时间或者诉讼时效,届时再想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就难了,过期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保存好证据原件:
经常有被征迁人,因为种种原因,证件原件并不在自己手上,如:上交了,被淹没在废墟之中了,这种往往会使自己维权陷入不利境地。一定要保存好土地、房屋的原件。
三、切勿自身随意启动法律程序:
征地拆迁程序中双方地位不对等,很多被征迁人通过这个律师那儿咨询,那个律师那儿咨询,获取点知识点,然后就自己启动法律程序。不排除存在这种通过咨询,自己启动法律程序,最终获得合理补偿的人。但征地拆迁毕竟具有一定的难度且是极其专业的事情,没有一定的法律功底及实践指导,绝大多数人都很难通过自己走程序获得合理补偿。专业律师处理这类案件就得心应手的多,其接到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详细的了解,什么时候该启动什么程序,启动程序有什么目的,每一个步骤都是环环相扣,最终获得合理补偿。自己贸然启动,轻则导致后面律师再难走相应的程序,重则将自己完全陷于不利境地,很难再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合理补偿。因此,建议大家:切勿自己贸然启动程序。
四、注意保存拆迁方的文件:
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经常会公告及送达相关文件,有些被征迁人往往对这些不在意,甚者觉得只要自己不收拆迁方送达的文件,他们的程序就进行不下去了。殊不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些文件都是关乎我们权益,我们不收不代表拆迁方就不能进行程序,反而会使得我们不了项目情况,错过维权最佳时间,给自身维权增加困难。以限期拆除决定为例,我们不收这个文件,过了复议、起诉的期限,拆迁方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我们则可能因为没有收文件,不知道自己有复议、诉讼的权利,最终导致时效届满,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间。因此,一定要注意保存拆迁方文件,并视需要及时咨询律师。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