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补偿项目有以下几项:
1、土地补偿和附属物补偿,这一项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补偿,费用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附属物包括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用水用电环评处理设施等,按照重置费计算。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计算该项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养殖与其他行业略有不同,它是有循环的,比方说三个月一个批次,拆迁打乱顺序可能导致养殖场两年之内建不起来,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按照每批次来计算养殖场的损失更加合理。
3、搬迁费用、搬迁损失,搬迁费除了将养殖场所内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
4、各项奖励费用,政府为了早日完成禁养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养殖户尽早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禁养区内。具体奖励数额由具体的项目和地方政策制定的实施意见来决定。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