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行政机关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者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同时,《行政诉讼法》也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如果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如果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接收材料,并出具收到立案材料的书面凭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其次,在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报案后,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对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的事项,应及时告知报案人向有权受理的机关报案。而报案人对于已报警的案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出具处警记录,以作为日后的证据。
最后,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根据现有规定,一审法院有权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政机关予以处罚,包括: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至100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作为行政机关,本应当作为被征收人生活的保护伞,被征收人权利的捍卫者,而他们却在工作中慢慢忽视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使被征收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救济。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