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乱象之四:临街门面设围挡,谁让你是营业性用房的?
临街的门面房,好就好在它能用于营业,可以给被征收人带来较为稳定的经济来源。在近期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乱建围挡的现象可以说是非常普遍。而且这种围挡往往是有一定的“合法依据”的,即根据一些地方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对拆除房屋的现场设置隔离用的围挡,以确保来往行人安全和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这类围挡往往修得又高又长,想绕过去至少要腿儿上上千米,那么很快你家的门面就可以关张了,因为根本不会有人来。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直接召集亲友在围挡上“开口子”,以解决自家门面的通行问题。结果头一天打开二一天就又被施工人员封死了,等于白忙活。弄不好,在“自力救济”的过程中还会稀里糊涂地受到威胁甚至殴打。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律师不主张广大被征收人直接采取强制手段推倒围挡,否则万一被追究个破坏公物的刑事责任可就得不偿失了。
律师谈解决之道:对于这类围挡,可以考虑在充分取证的前提下通过拆违建的思路发动程序,看看能不能诉一下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具体的应对办法还可能有很多,但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直接听取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意见。总的来说,这的确是个难题,需要广大被征收人与律师一道,一起想办法去解。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