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
一、不能办理登记的情形:
使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用地批准后闲置两年未使用的;
审批的宅基地存在权属问题的;
不是本村集体成员、居民购买宅基地,一户申请二宅基地的;
申请用地存在违法等行为没有处理的;
有触犯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其它情况;
二、回收宅基地情形:
不按照规定用于其它用途的;
一户多宅,其它原因导致多处宅基地的;
销户后闲置宅基地的;
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因村镇改造,政策规划需搬迁,新住宅建成拒绝搬迁的;
因公共设施、事业需占用的,已经给予补偿的;
宅基地的权属关系作为土地确权的重要部分,宅基地的确权,对现有宅基地进一步清晰了宅基地的位置、面积等问题,使得权属关系更加清晰,
随着对人口管理越来越正规化,对于以后想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难,实际上大部分的乡村对新生人口并没有宅基地,或者很多农村的预留宅基地早已经分完,以至于现在对宅基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这也造成申请宅基地被退回的几率大大增加。
对于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权属再一次清晰,也是为一户多宅的人一次警钟,很多已经有过确权的朋友都应该知道,对于一户多宅的;是不给于确权的,对于超出面积的宅基地很有可能将付出额外费用等。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