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文在征地拆迁中起着很大的作用,也是拆迁中的核心文件。有没有征地批文是判断当下的征地行为是否是合法的重要因素。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即大家口中常说的“征地批文”。
有征地批文了是不是也就意味着合法呢?这里要说明一下,征地批文是有时效期的,征地批文的时效期只有两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专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批报工作的意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那么也就是说如果两年过了并没有实施具体的征地或是用地行为,那么批准的文件就会自动失效,如果想要再用地就得重新申请。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