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到征地赔偿款?2019年新政策一起来了解。
女性出嫁,一般都会随夫家去对方的家乡生活,而许多农村常常有这样的传统思想,如果女儿出嫁了,那么,也就意味着,她已经不是我们村里的人了,而基于这种传统思想,许多村集体便会以此为由,剥夺出嫁女的土地权利。
首先,我们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了解,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的合法成员是有权利承包该村集体发包的土地,从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若某天,国家或其他项目想要承包该村集体的土地,那么,该村集体的所有成员将没有权利再继续拥有承包土地经营权。
而我们今天要说的征地补偿款就是补偿村集体的成员无法再继续拥有土地承办权从而造成损失的情况。所以,农村外嫁女若在出嫁前便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以后就一定可以有权参与征地赔款,不管该出嫁女是否在不在本地居住或者有没有转出户口。
基于农村一些村干部恶意剥夺外嫁女征地赔偿款权利的情况,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第三十条提到:
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看到这句话,很多人可能就思路非常清楚了,当我们的农村女性朋友因外嫁户口被迁出村集体,只要我们还没有在夫家的家乡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我们就依然有权利拥有自己原来家乡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因此,原村集体的土地如果被项目征收,我们毋庸置疑有权分到征地赔偿款,无论是谁,都无法剥夺我们的土地权益。
那么,在2019年即将到来之际,这些政策我们要谨记在心,农村的女性朋友一定要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来源:大农之道)
(原标题:2019年征地补偿新政策!外嫁女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到征地赔偿款?)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