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的今天,城市建设也日益增多,以发达城市为先进模范作用,带动临近区域积极发展,政府通过陆续拆迁的方式,促进城市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这其中,便有“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讲究,朋友们可否知晓两者差异?
实际上,“商品房”和“安置房”仅从两者的名称上就可以感觉到不小的差异,所以,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一话题,避免中了不必要的圈套。首先,什么是“商品房”,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用来自由交易买卖的房种,其又称大产权房,在国土局备案的基础上有预售许可证,因而具有自由交易买卖的权利。
而所谓的“安置房”,同样先从字面上理解,便有一种临时安置的意思,事实上,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房屋征收时临时自筹自建的房种,因而不具有相应的自由交易买卖的权利,属于不完全产权,当然,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考虑到实际价值,安置房一般在五年左右后缴纳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后,便可以在当地政策的保证下顺利进入市场贸易自由买卖,即完成了从“安置房”向“商品房”的过渡。
至于二者的具体区别,从根本性质上说其实是有相同点的,都是政府实施的一种福利性的保障性住房。为了城市可以更好的向现代化方向发展,修建公路桥梁、旧房以及棚户区的改造,甚至包括自然灾害引发的改造或者灾害性区域的住户需要拆迁。
为了保障这一系列的措施可以有效的进行,便设立了安置房来临时安置居住,只是,很多安置房的性质是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即不具有完全产权,住户没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如果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那可能就会存在在处置“安置房”的时候,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尴尬情况喽!而“商品房”便不存在类似的问题,因为其已经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具有完全产权。
那么,是不是“商品房”就一定是大众的最佳选择呢?事实并非如此,安置房的价格相对会较为廉价一些,暂时选择安置房是一种相对更佳的方式。
(来源:有趣的生活科普)
(原标题:“商品房”与“安置房”有什么区别?看完涨知识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