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委会或镇政府有权征收土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进行批准;其他土地征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且要报国务院备案。因此,根据以上依据来看,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才有权批准征地行为,其他部门都无权私自做出征地的决定。也就是说,村委会及镇政府是无权征收土地也无权审批的。征收土地是有严格的限定的,不能谁想征就征。
二、村委会或镇政府是否有权组织实施征地?
对是否有权组织实施征地,法律上也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依此来看,土地征收经过了法定的批准之后,应当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而镇政府及村委会也是无权私自实施征地行为的。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