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屋评估由谁选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房子的价值不能由征收方“一刀切”的规定,如果房屋评估机构不是你选的,而是由征收方指定的则是违法。
2、评估机构能选两家以上吗?
同一个征收项目一般是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由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
3、评估费用一般由谁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房屋征收部门)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最后,拆迁律师提醒:对于农村房屋拆迁最重要的是必须被征收人自愿的,如果被征收人觉得补偿过低或是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是可以选择不拆迁,征收方也不能因此而强迫拆迁、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在征地拆迁中不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相应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对于强制拆迁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征收方强制拆迁则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积极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