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不足以支付附近地区平均购房款,这样算是否合理?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时都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最低标准是拆一还一。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市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征收补偿的标准明显的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中又没有经过评估,怎么处理?现在的司法审判惯例上是倾向于,这种征收决定是违法的,是可以被撤销的。因为包含该补偿标准的征收决定是违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属于是违法的,应当予以撤销。以前做拆迁安置工作,遇到过类似问题。有些建筑年代时间比较久的小区,比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楼房,都是类似于我们说的筒子楼。这类楼房在当初设计的时候是每家一间房(一间房面积一般十五六平左右,或者两间房,公用卫生间,后来改造后,家家户户有了单独卫生间厨房,一般来说厨房三四个平方,卫生间两三个平方。拆迁的原则是保证你原有的居住条件不降低。如果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同等地区的房屋会降低你现有的居住条件,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必定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针对政府违法行为进行诉讼,从而否定现有补偿文件的合法性以争取合法补偿。
若是政府公共工程拆迁,为了全民整体考虑拆迁民众应与配合。但现在很多开发商打着政府的旗号征收土地开发用,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受害的是老百姓。以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是全部安排有安置房的。而现在拆迁款各项全部加一起大约最多1000多元1平米的补偿,而且不给任何安置房!表面上补了不少钱,实际上你去拿补款去买市价房最低也要六七千元1平米,后续装修等等,这样的话补偿款就远远不够了。依据拆迁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这是基本原则!补偿价需要参考周边市场价,所以依据条例核定的补偿不应该出现不足以支付附近地区平均购房款的现象,而且还有后期的装修、购买生活用品等开支,如果出现这种现象说明补偿标准过低,但如果你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则代表同意了给予的补偿!
所以,在国有土地上,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费用主要是从上述几方面获得。具体合理与否,也要看在实践中,拆迁方最容易、能最大程度折价补偿款的地方就是房屋的价值了。对于企业而言,还有停产停业的损失问题。在这两方面,拆迁方最容易采取的违法操作为强征强拆、断水断电、偷拆逼迁等,还有一个比较棘手的就是在房屋的评估上做手脚。
(来源:趣味生活新鲜事)
(原标题:拆迁补偿款不足以支付附近地区平均购房款,这样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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