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城乡中国的土地问题(一)

日期: 2018-11-13
点击次数: 26

城乡中国的土地问题(一)


(作者:刘守英)

21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乡村经历了革命性的变迁,与既有的“乡土中国”截然不同的“城乡中国”开始出现,而转型剧变之时,土地关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文从土地关系入手,分析了中国独特的土地制度变迁如何推动中国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结构性变化,在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根本松动的形势下,乡村现行土地制度也显出不适应性。

作者认为,中国难以继续依靠土地低成本来保住世界制造工厂地位,难以继续依赖以地谋发展的模式,并要处理此前由这一模式推动的高增长所带来的大量问题及风险。

下一阶段的土地制度变革,不仅要重新定位土地功能,还要着力解决土地配置、农地经营模式、宅基地制度这三个重点问题。

2010年代前后,中国的城乡关系发生革命性跃迁。随着80后及90后成为劳动力迁移主力军,他们沿袭着上一代农民的离土、出村,但是,大多数人却选择了不回村、不返农,即便回村的农民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也发生重大变化。

“农二代”的经济和社会行为变化,正在引发乡村经历一场历史转型,农民与土地的粘度发生变化,乡村的人地关系、农地权利、农业经营制度、农业发展方式、村庄演化、城乡关系等方方面面呈现新的特征,标志着一个与“乡土中国”不同的“城乡中国”的到来,这一阶段的土地问题也呈现出新的表征。城乡中国的土地问题既不能用乡土中国的土地观来看待和处理,也不能沿袭单向城市化阶段的土地观来对待,需要在城乡中国架构下来审视。

▍城乡关系的历史性变迁

(一)代际革命

在城乡人口迁移中,80、90后已经成为主力军。他们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行为特征呈现显著的代际分别,甚至具有不可逆性,成为引领中国城乡关系变革的重要力量。

他们保留着农民身份,但已不再务农。农二代差不多进入劳动年龄就开始离开家乡,他们的初次外出务工平均年龄为21.7岁,与农业和土地的关系疏离,每年平均在外时间达9个月,不像他们的上一辈那样农忙时回家打理农事,他们之中87.3%的没有从事过任何农业生产劳动,平均每年花费在农业活动的时间仅0.7个月。他们在城市的就业正在将擅长的建筑业抛弃,仅有10%左右还从事这一行当,而是主要从事更为正式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两者各超过40%,从事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也在增加,还有部分开始选择自营劳动或作为雇主生产经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更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15年,90后更高达9.79年,他们在城里也获得了比农一代更多的工作技能培训,人力资本的提高更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他们迁移的距离离家乡更远,跨省流动、前往东部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务工经商是他们的主要选择。他们既看重在外挣钱,也在乎家庭团聚和孩子教育,2003年以来,举家外出农民工的数量和占比不断增长,2014年达到21.27%。很大比例的家庭将孩子带在身边,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到初中程度,高中期间由父母一方回县城陪读,直到孩子完成高考。

他们的生活方式基本城市化,农二代在城市的消费方式已经与城市同龄人趋同,乐于通过商场、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从事休闲娱乐活动,在外面挣得的收入70%在城市消费。他们不像农一代有钱就在农村盖房,而是选择将积累的资本在本地的县城和城镇买房,显示出将未来“落叶归根”于城而非村的倾向,2016年农民工购房占农民工总数的17.8%,其中购买商品房的为16.5%。农二代购房意愿比本地农业户籍居民高出很多。他们融入城市的意愿很强,农二代在工作地社保享有比例显著高于农一代,但是由于城乡之间的那堵墙的隔离,他们对不被城市接纳的感受更强。他们与乡村的情感联结渐行渐远,不少人在春节返乡时住在县城或乡镇的酒店,再开车回到村里,经过短暂停留后又回城。农二代的“出村不回村”,正在令乡土变“故土”,传统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非正式规则等正面临严重冲击与挑战。

(二)农业发展方式的历史转型

由于人口迁移,尤其是代际变化,农业劳动机会成本上升,农业发展模式发生历史性转折。一是传统均质小农异质化。到2012年时,纯农业户占18.28%,非农业户占15.93%,农业兼业户占30.07%,非农兼业户35.72%。

二是在农业投入上机械替代劳动。农业同非农业用工竞争加剧,劳动力价格上涨,农作物劳动投入成本上升,1999-2015年间,主要作物用工成本上升、亩均用工减少,农民采取减少劳动力投入、增加机械和资本投入的策略,带来各类农业机械使用量每年6%左右的快速增长。

三是农地经营制度变迁。土地流转加快,2003年东、中、西部土地流转率分别为9%、11.6%和3.86%,到2013年时分别达到26%、31%和20%,2015年时的农户承包地流转率达到33.29%,流转承包地规模4.47亿亩,是2010年的2.39倍。土地经营规模有所扩大,农户户均耕地在2004-2012年间由7.88亩增加到8.23亩;劳均耕地面积2010-2016年间由6.54亩增加到9.42亩。农地流转在转包和出租为主基础上出现股份合作、转让等形式,2015年,五种流转模式所占比例分别为47.03%、2.79%、5.39%、34.3%、6.08%。2013年时东部地区的股份合作形式已超过10%。在土地流入主体中,2014年流入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的比例分别达到21.8%和9.68%,其他主体占到近10.17%。

四是农业发展动能发生变化,2003年以来农业劳动生产率快速提升,其增速远远超过土地生产率。2000-2012年间,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46%,农业人均产值年增长率高达14.11%,同期亩均产量年增长率只有1.73%。长期依靠高劳动投入提高土地单产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正在转向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五是农业功能与形态发生变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在2010年以后增长极其迅速,游客数量从2008年3亿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4亿,2011年跃升至6亿,并在2014、2015年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分别达到了12亿和22亿人次。

(三)乡村分化成不可逆之势

伴随城市化进程,中国的村庄缩减势成必然。1985年时全国行政村数量为94.1万个,到2016年时减少到52.6万个;全国自然村数量从1990年的377万个降到2016年的261万个;1997年时全国村民小组共535.8万个,到2016年时减少到447.8万个。未来的村庄数量还会进一步减少,一方面是因为农作方式变化带来村落与耕作半径的更大范围;另一方面是因为村落人口减少后公共服务的供给需要适度规模。

与此同时发生的是村庄的分化加剧,村落的活化与衰落并存。相当部分村庄由于农二代的归宿去村化趋向以及农三代的完全城市化,会使多数村庄进一步衰落。还有一类村庄会在新的城乡关系中复活甚至兴旺,其中部分村庄会随着城市扩展直接融入城市,有一批村庄可能成为连接城乡的“驿站”,还有一些村庄则因为自身具有的独特性加上人力资本与企业家的努力而活化,这些村庄或者具有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记忆;或者能够提供地方性、独特性、安全性的产品;或者有好的带头人;后者找到了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子等等。

三是乡村制度与治理的大变局。随着乡村经济活动与社会关系的变化,维系乡村社会的血缘、地缘以及人情关系发生变味、趋于淡漠,村民的集体意识减低,村庄共同体的向心力与凝聚力降低。代际革命带来的村里人成为陌生人,礼治秩序让位于经济权力的主宰,村庄治理结构、规则与秩序正在和进一步演化与变迁。

(四)城乡互动与两种文明的共生共存

中国在经历急速的城市化以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正在重塑。单向的城市化正在转向城乡互动。在城乡巨大差距、城乡二元体制和政府主导发展权的共同作用下,上一轮的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从乡村向城市单向配置。近年来,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配置与互动增强,资本下乡的速度和规模增加,劳动力流动出现一定比例的从沿海向内地的回流,乡村经济活动变化带来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城乡互动是中国经济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发展、人们消费需求变化的结果,具有阶段转换与趋势变化的性质,将成为城乡中国的一个基本特征。

与此同时,城、镇、村的功能分工更加明确。随着城乡互动的增强,市场和经济力量在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配置主导性增强,更有利于大城市、城镇与乡村发展各自比较优势。大城市发挥其集聚、效率、创新、知识、产业、就业的优势,成为城乡人口就业和创造收入机会的场所;活化的村庄在满足城里人新的消费需求的同时,长出一批体现乡村特色、个性化、有地方风格的产业;在大城市和活化的乡村之间,部分乡镇成为连接城乡的驿站,承担城市部分产业转移等功能,也成为城乡人口互动的过渡地带。

更为根本的是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共融共生。我们在城市化过半以后才发现,不平等的城乡关系不仅没有消灭乡村文明,城市文明也出现大量病兆。在城市病困扰城里人的经济活动和生活后,他们开始主动到乡下去寻找另一种文明的慰藉。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共存与呼应是城乡中国阶段的基本特征。

(来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采晴整理

相关阅读 / Video More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8
点击次数: 354
【拆迁律师】户口迁移,城市户口能否迁回农村?2019年有何申请条件与程序?一、户口迁移的基本介绍:(一)户口及户口迁移: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载体为户籍(户口簿)。而户口迁移,则是现行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一般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二)户口迁移分为很多类型:有市外迁入、老人投靠子女、市内迁入、市外迁出、市内迁出(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等,不同的迁移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流程也要以当地的的流程为准。(三)在取消农业户口前,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这也就有了农村迁到城市,城市迁回农村的情况了。二、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般户口的迁移,只要满足条件都是可以的,所以说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想迁回去还是得符合条件:(一)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如果当初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将户口迁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只需要开具相关的材料证明,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迁回去。另外如果农村还有以前留下来的房屋,同时还会继续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二)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在早年迁出:如果是一些长期还留在农村生活,但是自己的户口却在早年间迁出了的,想要迁回来的就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或者是能够提供农村的房屋房产权及承包地的相关证明也可。(三)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一般夫妻...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313
【拆迁律师】农村土地买卖,如何进行,才是合法的?一、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依现行的法律,农村土地只可以转让,不能进行买卖。所以,私下买卖土地是不合法的。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转让或者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流转的形式之一,但要依法转让。农村土地私下转让,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三)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二、哪些农村土地才可以入市?依现行的法律,目前农村土地买卖,只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合法的:那就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原有土地管理法中,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集体土地,在很多情形下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途,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地方政府来统一供应。这便是地方政府...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481
【拆迁律师】2019年养殖用地新规:养殖场符合四个条件,养殖用地无需再审批一、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二、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618
【拆迁律师】没有宅基地产权证,拆迁能否获得补偿?各地这么规定宅基地确权正在各地进行,虽然农村宅基地确权原则上为“一户一宅”,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私搭私建建的情况也很普遍,那么问题来了,有地无证或者多出来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在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一、原则上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比如河北廊坊:被征收户选择按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以被征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为补偿依据,按每户宅基地证载面积的85%补偿相应的面积的楼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的15%奖励,最终达到1:1。被征收户愿意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的,按应给被征收人征收补偿面积每平方30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被征收户愿意以部分产权置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的,参照以上两种方式综合进行补偿。二、但是在实际处理中,有的地区也会考虑到由于宅基地管理问题而导致部分农民朋友有地无证的情况。比如济南: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中就对没有宅基地证的拆迁补偿做出了新的要求:在安置房方面,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据《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济政发[2010]15号)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在建筑物补偿方面,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205
【拆迁律师】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条件?转让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宅基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不是农民朋友的个人财产,因此,农民朋友所称“我家的宅基地”,应理解为我家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而不能理解为地就是我自己家的。同样,依现行的法律,宅基地不能买卖交易,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交易,但必须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交易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您买的房屋没办法更名过户。房屋不办理更名过户不具有产权约束效力,即房屋产权不归您所有。一般在同村集体转让宅基地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的条件:(一)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四)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五)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二、转让宅基地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同村宅基地转让,应该如何签订协议:(一)明确出让方(甲方)和购买方(乙方)的权利义务;1、出让方不得隐瞒宅基地的重要事实,比如存在法律纠纷、是否有法律争议、债权债务关系等。这也是对买卖双方起到一个保险作用,在一定的法律效应下将房屋真实情况摆在明面上,避免事后出现问题。2、购买方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出让方有义务配合购买方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和签字签章...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点击次数: 247
【拆迁律师】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是谁?我们知道,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确权能够依法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主要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一、土地确权实测面积少了怎么办?若实测面积少了,集体有机动地的,能补足就补足;若集体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就不调整,只能维持现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二、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若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若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最终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因此若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三、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
法律法规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19 - 02 - 17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揭秘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对话.中国品牌》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万典律师事务所近日,cctv知名主持人、记者董倩在cctv《对话.中国品牌》栏目演播室对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访,万典律师主任律师王卫洲、副主任律师刘磊代表本事务所接受董倩老师的采访,王卫洲、刘磊律师向董倩老师讲述了万典律师的品牌形成之路、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董倩素有毒舌女皇之称,善于抛开现象揭示真相、其提问以犀利、敏感著称,她的采访曾让任正菲难以招架、让董明珠难以回答,甚至有人在采访过程因问题太过于“刁钻”与董倩吵架,在网上声讨董倩,董倩的采访更像是一种审问或者质问,但也正是因为其坚持真实的风格而深受广大观众喜欢,因为她将真相还原给了管众,这正是一位新闻记者最可贵的品质!根据董倩老师的提问,王卫洲、李磊律师万典律师事务所创立的初衷、发展经历、职业梦想、工作感悟的真实故事向董倩老师进行了介绍,以下为采访全过程:董倩: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两位律师,他们都是专业打拆迁官司的,有一系列的数字和他们是有关系的,他们所代理的业务全部是房屋土地征收类的案件,他们平均每年代理的案件达到500件以上,他们的业务足迹遍布全国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他们代理的业务不仅是一个一个的官司,如果说把他们放在整个中国的社会法制化这样一个进程来看的话,他们所打的官司甚至推动了整个社会和法治往前的前行,我们先来认...
2
2021 - 03 - 10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房屋征收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5318,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3
2019 - 05 - 2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二、基本原则征地拆迁工作遵循“依法征收、公正透明、部门联动”的原则。三、补偿安置政策(一)统一征地补偿1.统一征地年产值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统一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照成都市制定并经省政府批准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青苗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0%计算。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经批准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征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征地补偿、安...
4
2019 - 05 - 22
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简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3月7日市政府十七届第13次常务会和中共简阳市委十五届第27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简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8日简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成府发〔2015〕 9号、成房发〔2015〕101号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房屋征收补偿局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公安、规划、审计、监察、城管、工商、税务、房管等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条 市房屋征收补偿局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其他符合《条例》规定的相关单位实施房屋征收与...
8
2019 - 05 - 22
濛阳镇用途级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I1750116.671523101.53//106671.07II137291.47121881.2030020.0085356.87III100867.2092161.4024316.2064543.00丽春镇用途级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I117078.00105770.47//74049.33II96264.1392461.6030020.0064743.13III80653.7379152.7324316.2055436.93敖平镇用途级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I101267.4778152.07//54736.47II83655.7368245.4728018.6747731.80III67745.1359439.6024016.0041627.73通济镇用途级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I93562.3379252.80//55436.93II80353.5369346.2028018.6748532.33III68845.8760040...
学法用法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