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太谷县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由政府依法征收涉案土地、房屋及附属物。5月7日,太谷县国土局作出两份情况说明,载明改造项目范围的土地权属为混合型,即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孟先生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之内。由于孟先生认为政府的征收决定违法,侵害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于是向晋中市中院起诉。
法院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对象、征收主体、征收程序以及所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不能在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征收集体土地。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明显的公有制特征,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实行二元土地所有制度,城乡土地分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具体来说就是: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区别
在征收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征收对象、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和适用的法律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其一,从征收对象看,前者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一起征收;后者是集体土地,地上的房屋则随着集体土地一并征收。
其二,从征收主体及实施主体看,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作出征收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甚至是国务院批准,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其三,从征收程序看,由于涉及土地用途的变更以及耕地保护等问题,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之前,原则上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不存在农用地转用及审批的问题。
其四,从法律依据看,前者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而后者的法律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当然,正是由于适用的法律不一样,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补偿也是不一样的。通常国有土地的补偿要高于集体土地。在实践中,征收方因利益的驱使,通常都会绕开法定的审批程序,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使得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尤其是损害失地农民的利益。在征收中,当弱势的农民遇到政府用同一程序来征收不同性质的土地时,可以及时寻找专业的律师来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争取拿到更多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