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征收方正式展开征收工作前后,需要对(拟)被征收土地、房屋依法展开调查工作,对土地、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地上附着物等重要属性和情况进行调查和登记,并依法对调查结果进行公布,制作征地报批文件。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因为任何不法目的回避相应的调查认定程序,或在调查过程中错误认定和登记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情况的,在制作补偿安置方案时就可能会继承和加重这样的错误,最终影响被拆迁人的补偿价格。
因此,被拆迁人一方面应当确认征收方是否依法进行了实地的调查登记工作,登记结果是否准确;另一方面要关注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公告程序是否合法,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是否能够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如果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不合理,被拆迁人最终能够得到的拆迁补偿也会受到影响。被拆迁人要把握在补偿方案制定和公告程序中提出异议、参与听证的权利。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