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给自己的被征收房屋“估价”的方法,当被拆迁人心中有一个合理且较为具体的拆迁补偿定价的时候,就能很明确地感受到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对方给出的补偿条件到底离合理标准有多大差距。
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朋友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尽可能友好地与对方进行谈判协商,争取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补偿争议,及早取得合理补偿并配合完成搬迁工作。
实践中当很多被拆迁人发觉谈判协商难以顺利进行的时候,拆迁工作其实已经进入了后期,上文我们提到的与拆迁程序、评估等有关的问题被拆迁人朋友此时还一点都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很难弄清楚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但能明确地知晓与拆迁方的协商已经没办法进行下去。
实际上拆迁方就是看准了被拆迁人不了解相关法律,在谈判过程中也没有提出什么值得拆迁方特别注意的问题,没有什么筹码,谈判过程很“干瘪”,所以才会咬定了被拆迁人不会启动法律程序倒逼拆迁方,且害怕强拆发生房屋财产进一步受损,坚持不提高补偿。
如果有被拆迁人朋友现在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妨及时回过头去考察征地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努力找到更多的谈判筹码,重新建立谈判平台,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启动一些法律维权程序向拆迁方适度施压,有效争取更好的签字条件。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