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要特别单独提出的一点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根据征收批准决定作出时点确认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标准),是指在依法正常进行的征地拆迁活动中。
根据最高院在2018年1月30日的新闻通气会中发布的一则典型案例,实践中涉及违法强拆行为的,对于房屋被强拆后,至强拆行为被依法确认前,这一段期间内房价上涨的,被拆迁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差价赔偿。也就是说,在这类案件中,被拆迁人应得到的不仅是合理标准的征收补偿,还有因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机关侵害而应得的行政赔偿。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的难度不在于法律的硬性规定难懂,而在于如何将确定的法条法规灵活运用到复杂多变的实践案例中去。就如拆迁律师在文中提到的,当征收方以明显过时的偏低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标准时,被征收人应当争取的合理补偿标准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时点要求、切合时价、能够保证自身生活水平不因征收行为下降。
但当维权战线因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而拉长时,被拆迁人不应承担行政机关违法、错误行政行为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害和不利后果。此时被拆迁人应当主动争取的就不再仅仅是征收补偿,还有因征收方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更多财产损失赔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