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集体土地征收,“三公告一登记两听证”是我们常常会提到的重要概念。其中的三次公告指的分别是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登记指的是被征收人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两听证则是指征地报批前、拟征地公告发布后,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和参加听证会的权利。
有很多被征收人向拆迁律师表示,自己直到土地被强征、房屋被强拆都不知道有相关权利的存在,很多被征收人是直到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才了解到,曾经有这样一份权利摆在自己面前,自己却被征收方蒙住了双眼。
所以,律师提示被征地农民,征迁中要获知自己依法享有的听证权利。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