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的第一年,4月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在发布会上表示,村庄拆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农村拆迁是为了改善农村村民生活水平,解决“三高两难”问题,即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高、空心村比例高、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村级管理水平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难;家庭宗派治村的痼疾难以割除,民主管理难。拆除农民住房、合并原有村庄,能够更好地集约土地发展经济。
经历过拆迁的人都比较了解,城市拆迁与农村拆迁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城市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价值参照拆迁时的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所以哪怕房子被拆除,也能够拿到钱在周围买上合适的住房。但农村拆迁就不一样了,农村拆迁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房屋重置价进行补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那么拿到的补偿款很难在城市里买到相同面积的房屋。这也就导致城市拆迁越拆越富,农村拆迁越拆越穷。
除此之外,农村农民搬到城市中之后,工作又是一项比较大的难题。农民职业转换往往面临困难,到了城市中没有办法继续进行耕种土地,还需要重新找合适的工作,对于没有特殊技能的农民来说非常困难,经济收入无法解决。还有就是农村村民原来一个村的人都非常熟悉,走哪都有认识的人,但搬到城市之后,之前的人际关系逐渐变淡,加上现如今交朋友大多通过网络、手机,导致年龄较大的农村人在城市中难以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生活过于孤单,难免产生抵触情绪。
为了避免以上这些农村拆迁导致的难题,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2019年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优化村庄分类和布局,要按照尊重历史、尊重规律、尊重农民愿意、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历史文化的原则。
万典律师提示各位拆迁户,不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征收人都有两种补偿方式自由选择,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对于农村拆迁户来讲,选择货币补偿难以买到与之前类似面积的房屋,所以大部分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住上了单元楼。
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总结,万典律师经常能够发现,很多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只给村民货币补偿这一种补偿方式,而且如果村民不同意可能房屋会认定为违建,因此农村老房屋很多没有手续,所以征收方经常采取以“拆违促拆迁”的手段逼迫老百姓搬迁。面对这些非法拆迁情况,农村村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总而言之,农村拆迁上楼应该由农民自主决定,征收方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